记者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能源局开展了制定能源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工作。
根据领域分工,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分别成立了由司长负责的编制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启动了相关编制工作,并已取得初步进展。此次能源局主要遴选了石油、天然气、电网、火电和核电等多个行业开展制定细则的前期工作,就天然气而言,国家能源局以编制《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条例》和《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工作为切入点,国家能源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开展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天然气管网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领域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衔接和调研工作。此外,能源局也在水电、新能源、农村能源三个领域进行了“民资进入”的相关考虑,目前已完成民间投资发展情况调查,并形成研究报告大纲。
记者了解到,国家能源局将开展资料收集工作,梳理现有政策、法规、办法等文件,重点查找不符合国务院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精神的相关内容,并赴地方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来自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对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声音;4月份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份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争取在6月底前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