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实施细则基本收官,涉及的行业领域均已出台细则。一系列实施细则的最大亮点是,一些民间投资禁区开始“破冰”,民间投资的领域和空间大大拓宽。但分析人士同时指出,许多部门因最后时限而突击出台实施细则,但很多是立场性表态,还需要增加可操作性。
全国工商联对民间投资的困难和障碍进行了调研,归纳出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四方面问题:一是行业准入存在不少障碍;二是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民间投资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需要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从出台的这些实施细则看,大多数没有突破以上四个方面,所以后续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全国工商联有关人士建议,真正落实“新36条”,需要为民企和民间资本提供导向性政策优惠,比如有更加优惠的贷款条件、补贴资助和更加便捷的审批程序,形成民企和民间资本的实质“利好”条件。
不过,民资与其期待缺位的“可操作性细则”,不如更多地把希望放在地方政府的具体操作细则上。“新36条”配套政策没有给予具体性意见,反倒给地方政府以更大的操作空间,这要看各地政府能否有战略眼光。(南方都市报 彭涛)
【据《经济参考报》文章综合整理分析】